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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专院系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办法(新版)

2011年12月25日 11:49  点击:[]

根据教育部加速教育信息化,以信息化促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要求,学校将教育信息化建设列为现代教育技术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把多媒体教学建设作为促进教学改革、构建网络化教学环境和数字化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多媒体教学设备技术含量高,操作技术性强,为了加强对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切实保证多媒体教学设备高效、可靠、有序的运转,更好地为教学服务,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如下。

一、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学设备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爱护多媒体教学设备,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设备,不得更改系统设置。

3、遵守多媒体设备操作程序,未经允许,任何学生不得对设备进行操作。

4、由于使用不当或人为破坏造成的设备损坏,以及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设备丢失,经信息网络管理中心鉴定,由相关院系承担两倍的设备维修费用。

5、保持好设备的整洁卫生,机柜内无粉尘,控制台上不准堆放杂物。

二、管理职责

(一)信息网络管理中心职责

1、负责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日常维护,及时处理设备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报修信息经排查如果是软件问题,要求当天解决;如确定是硬件故障需要更换配件的,必须迅速联系相关厂商,争取尽快排除故障。

2、负责做好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培训工作。同时,做好各个班级指定学生管理员的培训工作,使其胜任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对全校的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所在院系。

4、负责鉴定设备损坏和丢失的责任,落实维修费用赔偿,每学期末对院系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情况进行评比。

(二)院系管理老师职责

1、各院系指定一名管理老师,实行管理老师负责制,管理老师全权负责本院系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班级学生对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设备的卫生清洁工作。

3、负责监督设备的使用和教育学生爱护设备。

4、负责所在院系设备维修信息的统一上报工作。

5、负责每学期末将各班钥匙统一回收,新学期初将钥匙统一发给学生。

(三)学生管理员职责

1、班级指定一名学生管理员,负责保管机柜钥匙和设备的日常管理。院系所在班级选择认真负责、热心服务的学生担任学生管理员(建议由班长担任)。

2、在正常上课时间,学生管理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并按要求开启机柜和相应教学设备,待下课后及时关闭机柜和相应教学设备。

3、负责做好多媒体设备的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安全。

三、奖励与惩罚

1、院系每学期对各班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总结与评比,表现突出的学生管理员在奖助评优时优先考虑。

2、非经允许,不得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玩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等,不允许私自配机柜钥匙,或将机柜钥匙委托他人,违者由所在院系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4、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每学期对管理老师进行一次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总结与评比,公开公布评比结果。并把考核评比结果反馈给所在院系。

5、学校每个学期对各院系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情况进行评比,公开公布评比结果,并把考核结果反馈给教务处,纳入院系教学工作考核中。

四、其他

1、报修流程:使用中一旦发现设备异常,学生管理员应迅速与所在院系的管理老师联系,由管理老师统一上报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2、审批流程:各院系、学生社团在课外时间开展的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讲座、学术活动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时,须提出书面申请,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经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周末使用设备。

3、温馨提示:计算机安装了常用的教学软件,并进行了全盘保护。任课教师如果需要安装其他软件,需提前一天以上与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管理人员联系安装。

4、注意事项:任课教师必须按多媒体系统的操作步骤规范操作,上课时如不使用投影机,应将投影机关闭。

五、附则

1、本办法由信息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11年11月8日起实施。

                                                       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20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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